剛果(金)的采礦法規已經簽署成為法律,引入各種財政和監管改革,其中包括將錫的采礦稅增加到至少3.5%。
該法規的修訂于1月底由國會完成,并于2018年3月9日由卡比拉總統簽署成為法律,盡管嘉能可等礦業公司進行了激烈的游說。引入的財政和監管改革包括稅率的變化、國家所有權增加的要求以及取消許可證持有者遵守變更的10年豁免。大型和小型生產商現在將對政府貢獻更多,包括錫在內的基本金屬的稅率從2%增加到3.5%,黃金從2.5%增加到3.5%,任何被認定為對剛果(金)經濟未來是“戰略礦物”的金屬稅率提高到10%。
其他主要變化包括政府在采礦項目中的無償股份翻倍至10%,合同穩定期保證期縮短至五年,如果商品價格上漲超過一定水平,則新增“附加稅”。盡管如果10年豁免仍然存在而向政府納稅更多的建議已被礦業部長拒絕,但與礦業公司進行進一步討論的30天窗口在4月14日才結束。